再來談個戀愛吧
已經忘了怎麼想到這個標題,總之,過年的某一天晚上,我在半睡半醒之中,想著現在如果要來談一場戀愛會是多麼累人的事,我有多少缺點,又想起某和我同年的射手男回答我的問題:「這把年紀談戀愛會不會覺得很累?」他老兄居然回答:「遇到對的人就不會了」聽的我毛骨悚然,雞皮疙瘩掉滿地。
半睡半醒之間,我迷迷糊糊的想著哪個「對的人」要來配我這樣的人,開始為自己列表:
我抽捲煙,就是買煙草和紙來自己捲。我的好習慣是從來不在別人面前抽煙,除非對方也抽煙。沒有特別想戒煙,也沒有特別覺得非抽不可。不過,據某毒舌天蠍前男友說,接吻起來像在舔煙灰缸。
我睡覺會打呼,顯然自己也聽過幾次。會打呼大概是從變胖之後,抽煙可能也有關係。試過很多日本人發明的機關,也不知道到底有沒有用。後來和前男友乾脆分房睡,分房之後,我反而樂的輕鬆,因為又可以繼續睡前看書。
看書是我生活中很重要的習慣,不過,我並不是那種時時刻刻都要看書的書蟲。完全相反,我白天絕對不看書,因為我是那種拿起一本書就一定要看完的人,所以除非完全沒有事做,我才會在白天看書。我只在睡前看書,看到眼皮撐不住為止,有時候看到好看的書,因此看到三、四點是很常有的事。所以,不和別人同床反而讓我覺得鬆了一口氣。
另外,我也很少買中文書,唯一的理由是我看書速度太快,一本中文小說兩小時看完,太傷了。同樣兩百多塊,一本英文小說可以撐好幾個晚上。從開始看英文小說以來,有時會看所謂的chick lit,不過現在已經看的差不多了,不喜歡看高深的布克獎小說,喜歡能夠感動的故事情節。犯罪小說一直是最吸引我的,我漸漸知道原因:從看似混雜的情節中尋找邏輯和條理,看似黑白分明的正義世界,其實隱藏著許多現實生活的灰色地帶與無奈。對我來說,最接近自己的人生體驗、人生觀和價值觀,也最接近自己喜歡追根究底的個性。
雖然喜歡看書,但總是避免逛書店,避免大失血。
已經十幾年沒有買化妝品,晉身宅女之後,現在只用一條70元的絲瓜洗面乳。因為常常住在三芝,又沒有化妝,也沒有髒空氣,即使沒有保養,做臉的小姐也說我的臉很乾淨,這樣就夠了。
最討厭逛街,但是很會幫別人選衣服。最高紀錄是帶外甥女到西門町買裙子,花了五分鐘從架上拿起兩條裙子,她花了十分鐘試穿,兩條都剛剛好。
喜歡一個人看電影,以前在英國時電影院沒有劃位,我會算好時間,帶好飲料零食,直接買票進場找一個偏僻的座位。現在固定在微風廣場看電影,也常常劃固定的位子。我不確定自己喜歡和男朋友一起看電影,看完還要討論心得,是否有一樣的感想,我們是否在同一個頻道等等,看電影變成越來越私密的事。不過,回台灣之後常常陪母親看電影,通常是我幫她選片,太過冷門的電影我自己去看,帶她看的通常是文藝片。
生活有固定的作息,所謂的固定就是什麼都不固定。起床之後先做什麼,沒有固定的午餐時間,能不能工作要看心情,沒有心情就看一整天的影集,通常週末也不是休息的時間,因為星期一有固定要交的散稿,星期日通常在加班。而且出門或看電影最好的時間永遠不是週末,而是平日。所以寧願平日去看電影,也不願意週末去跟人家擠。
最討厭人多的地方,這樣說就夠了。
喜歡開車,曾經在美國從聖荷西一個人開車到丹佛,四天開了兩千多公里,若不是家人擔心,我會一直開到東岸。會很想去蒙大拿,但是近年來太討厭美國,已經不想再去,現在比較想去澳洲或紐西蘭開車旅行。雖然很想找伴,也不確定兩個人一起開十個小時的車要做什麼。
喜歡冷的地方和荒涼的地方,但是也喜歡游泳,嚮往悠閒的海灘度假。不過,自從去年去過泰國之後,覺得想像的「游泳、曬太陽、看書」的度假方式也不過如此,若是沒有愛人相伴,晚上實在無聊。但為此再談一場戀愛也很奇怪,因為對方不見得也喜歡這種度假方式。
唯一想念的是和朋友(或男友)在酒館喝酒聊天,很久沒有好好的喝酒放鬆了,非常想念。
沒有很愛交新朋友,覺得很麻煩,但上門找我幫忙的不會拒絕。
我有幽默感,但尖酸刻薄的冷到不行,通常被誤以為是毒舌,落得要解釋的下場。像「喔,是情人節嗎」的卡片,明明應該是好笑的,沒人看得懂。
說起來,實在不知道為什麼會想再談一場戀愛,實在是怕死了:怕麻煩、怕失去自由、怕打亂作息、怕自己失望、怕對方失望。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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