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文,再見!(六)失敗的價值
有一些日期,我清楚的記得:1996年9月23日出發到英國,2005年1月7日交論文,1月9日回台灣,4月23日口試,2004年10月31日搬離住了6年的房子。在念博士班的幾年當中,曾經數度想像得知學位完成的那一日:喜極而泣,深深擁抱在場與我分享此一消息的人,興奮的打電話通知眾親朋好友,出去大吃一頓慶祝,和每一個人分享這一份喜悅,記得這永生難忘的一日。
事實是,也許就像我寫文章喜歡拐彎抹角,我到達終點的方式也是迂迴許久。故此,並沒有確切的日期,只記得是一個星期五的下午,接近下班時分,當我疲累的試圖結束一星期的工作。
去年10月再度交出論文,當時的心境,一是自我逃避,不想面對結果;二是自我鼓勵(或是自我安慰),覺得即使沒有拿到學位也不是世界末日。殘酷的在交論文的幾天前結束了感情,交了論文之後,我的生命中剩下工作與家人。稍微輕鬆了兩個星期,便接下了一大堆工作,告訴自己,「不知道稿子什麼時候才做的完」這句話,是值得放鞭炮的好事。第一本書早在1月交稿,即將出版,現在手上有兩本,加上零碎稿源。一家歷史悠久出版社的編輯對我很客氣,乾脆告訴我不用擔心稿源,眼看著收入也許可以漸漸穩定。日漸熟悉鄉居生活,經過不斷的遷徙之後,我似乎終於可以安定下來。
聖誕節前收到老闆的一封信,當時一直不知道他為何要特別通知我,論文的審核還要一陣子。一直到二月過年後,我終於忍不住寫信去學院辦公室詢問:「已經四個月了,好了沒啊?」辦公室的回信也讓我覺得很奇怪:「已經去信你的內審委員,『他』說還要三個星期。」我的內審委員什麼時候變性,從「她」變成「他」?我再去信確認,回來的信件短短一封,卻讓我在深夜震盪了三個小時。
其他學校的程序我不知道,本校的作業程序是內外審各一名,內外審各自審核之後,各自寫一份初步報告,寄到學院,然後再寫一份共同報告,做出學位的推薦。我想,這樣的目的是要確定兩位審核委員獨立做出初步的判定,最後的決定比較有一致性。我在第一次口試沒過時,一直覺得是外審找我麻煩,直到調閱兩份初步報告來看之後,發現內外審的意見一致,才終於甘願的修改。基本上,負責聯絡的職員也不應該讓內外審知道彼此初步報告的結果。不過,這位小姐大概是不熟悉流程,不但將外審的決定告知內審,還將她和內審之間的聯絡信件轉寄給我。
這一看非同小可,原來,我先前的內審已經離職(所以老闆才告訴我時間要久一點),因此新的內審在一月份才拿到我的論文。在轉寄信件的最下面,辦公室職員寫道:「學生來信詢問進度,外審已將報告寄回,建議1個月修改,請問你還要多久?」
這時,我不禁要感謝當初被外審修理,因此詳加研究校規和考試規則。重審只有3個可能的結果:不需修改,1個月修改,沒有學位。
深夜時分,我瞪著這一封不該看到的信,反覆查閱考試規則,決定再寫一封信確認:「我知道這不是正式結果,不過,請問外審的1個月是a-2(博士學位)還是d-2?(MPhil)?」很快的收到很簡短的回信:「是a-2。」所以,只剩內審了。
我寫信給對於學校行政相當有經驗的艾老,他老兄的回信已經寫了:Dr Chen,他的意見和我一樣,沒有一個接手的內審會為自己找麻煩。
有趣的是,在這四個月當中,每當我和母親提起學位的事,悲觀的她總是說:「我覺得大概是沒有了,不然怎麼會這麼久?」然後我會說:「妳怎麼對我這麼沒信心?」我自己的心情則是複雜而混亂,要求修改的內容我都做到了,如果再有問題,我也做好乾脆放手,或是據理力爭的準備。反正又不是第一次失敗,再站起來就好了。
不記得那一夜如何入睡,只記得心中想著:「明天醒來,就不是『我知道論文結果的那一天』了。」原來,偷看到半調子的考試結果沒什麼好高興的,沒辦法敲鑼打鼓的大肆慶祝,也沒辦法完全的安心。
時間一天一天的過去,我反而希望內審委員再拖久一點,一來現在的工作量超過負荷,沒有時間,也沒有心思再修改論文,即使是拼字錯誤;二來,我也不想參加六月的畢業典禮。事實是,我根本就不想再回去那個地方,即使是畢業典禮也無法吸引我。對於論文,學位,我已經「繼續前進」很久了。
因此,上星期五的下午,我抱著疼痛的雙手在圖書館查資料,又餓又累,只想趕快回家時,老闆突如而來的信還讓我有一點莫名其妙:「我很滿意結果。」稍微想一想我才知道,他已經收到正式結果,而通知我的信還在飛機上。
我呢,既沒有當場跳起來歡呼,和圖書館的小姐分享這個好消息,也沒有趕快打電話回家通知父母,連編輯打電話來約吃燒肉,我都是掛掉電話之後,才想起應該告訴她,發了一通「by the way」的簡訊。
第二天,父母來訪,我和母親在喝咖啡時聊到二哥一家人將在六月返台探親,我說這一次一定要把四個兄弟姐妹找齊了去吃儂來餐廳的「辦桌」料理,這一次沒有人可以說不去,我說,因為要去慶祝我終於拿到博士學位。
母親說:「妳怎麼等到現在才講?」我說:「已經沒有感覺了。而且,妳不是早就都跟別人說我已經拿到了?」父親說:「怎麼現在才講?這樣的好消息應該一進門就要說。」
(寫到這裡開始有點厭煩,只不過是一句「論文過了」,為什麼要寫這麼多?)
算一算,從開始念博士班到第一次交論文,是5年3個月,從第一次交論文到重審終於通過,是2年2個月,距離到英國的第一天,已經超過10年,如果我要去英國參加畢業典禮,可能要年底才會拿到那一張紙。
這樣長的時間,對我而言,博士學位的意義真的已不再是博士學位:與其說我終於嚐到成功的滋味,不如說我終於瞭解到失敗的價值。雖然有日復一日的堅持,但更珍貴的,是在不斷跌倒時,學習再度站起來的過程,以及一雙雙扶我起身的援手。對於旁觀的他人而言,看到的也許是桂冠的榮耀;對我而言,永生難忘的回憶是身在異國,銀行快要沒有錢,一度信賴的老師扯後腿,工作沒有著落,放棄是如此容易的選擇,回家就什麼也沒有,只剩下「沒有拿到博士學位」的印記。
我並不是那種成功之後飛黃騰達的例子,現在的我,物質生活仍然比不上一般博士學位的水準,感情沒有歸宿,想要買房子連頭期款都沒有。然而,我清清楚楚的知道,人生如果再丟一些挫折給我,我也不會害怕了,我再也不害怕失敗,再也不怕跌倒。
我終於容許自己失敗的可能,這,才是最值得慶祝的事。
至於譯者簡介上寫的是「某某大學英文系畢業」,還是「某某大學某某博士」,真的已經沒有分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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